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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光武皇帝紀卷第一_後漢紀校注(晉)袁宏撰 周天游校注

[后汉纪] 发表时间:2019-07-29 14:36:46 作者: 阅读次数:

 

  孝景帝生長沙定王發。武帝世,諸侯得分封子弟〔一〕,以泠道縣舂陵封發中子買,為舂陵節侯。買生鬱林太守外,外生鉅鹿都尉回,回生南頓令欽,欽生光武皇帝。元帝時,節侯之孫孝侯以南方卑溼〔二〕,請徙南陽。於是以蔡陽白水鄉為舂陵侯封邑,而與從昆弟鉅鹿君及宗親俱徙焉。湖陽人樊重女曰歸都〔三〕,自為童兒,不正容不出於房。南頓君聘焉,生齊武王縯、魯哀王仲、世祖、〔湖陽〕、新野、寧平公主〔四〕。

  〔一〕 漢書主文偃傳曰:「偃說上曰:『古者諸侯地不過百里,彊弱之形易制。今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彊,而合從以逆京師。今以法割削,則逆節萌起,前日朝錯是也。今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餘雖骨肉,無尺地之封,則仁孝之道不宣。願陛下令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願,上以德施,實分其國,必稍其銷弱矣。』於是上從其計。」

  〔二〕 按:范曄後漢書城陽恭王祉傳曰(以下簡稱范書):「熊渠卒,子考侯仁嗣。」文選卷四南都賦李善注曰:「東觀漢記曰:『舂陵節侯,長沙定王中子買。節侯生戴侯,戴侯生考侯。考侯仁以為舂陵地勢下濕,難以久處,上書願徙南陽,守墳墓。元帝許之,於是北徙。』考或作孝,非也。」范書祉傳李賢注引東觀記亦作「考侯」。清人編四庫全書,改東觀漢記原輯文「孝侯」為「考侯」,即以范書和李善注為據。殊不知漢書王子侯表明載:「元康元年,孝侯仁嗣。」東觀記之光武帝紀,乃班固主持撰寫,自不當與漢書相抵牾。且范書安城孝侯賜傳、藝文類聚(以下簡稱類聚)卷十二引東觀記均作「孝侯」。孝、考形近易訛,恐當以孝侯為是。袁紀此文亦可謂有力佐證。

  〔三〕 范書北海靖王興傳作「嫺都」。

  〔四〕 范書北海靖王興傳曰:「生三男三女:長男伯升,次仲,次光武;長女黃,次元,次伯姬。」又曰:「建武二年,封黃為湖陽長公主,伯姬為寧平長公主。元與仲俱歿於小長安,追爵元為新野長公主。十五年,追謚仲為魯哀王。」據此則袁紀脫「湖陽」二字,故補之。

  世祖諱秀,字文叔。初,南頓君為濟陽令而世祖生,夜有赤光,室中皆明。使卜者筮之,曰:「貴不可言!」是歲,嘉禾生,縣界大熟,因名曰秀。為人隆準,日角,大口,美鬚眉,長七尺三寸。樂施愛人,勤於稼穡。嘗之長安,受尚書,大義略舉〔一〕。兄縯,字伯昇,慷慨有大節。王莽篡漢,劉氏抑廢,常有興復之志,不事產業,傾身以結豪傑,豪傑以此歸之。

  〔一〕 東觀記光武帝紀曰:「年九歲,而南頓君卒。隨其叔父在蕭,入小學。後至長安,受尚書于中大夫廬江許子威。資用乏,與同舍生韓子合錢買驢,令從者僦以給諸公費。大義略舉,因學世事,朝政每下,必先聞知,具為同舍解說。高才好學,然亦喜遊俠,鬭〈奚鳥〉走馬,具知閭里姦邪,吏治得失。時會朝請,舍長安尚冠里,南陽大人賢者,往來長安,為之邸,闇稽疑議。」按:「其叔父」者,趙孝王劉良也。良,漢平帝時舉孝廉,為蕭令。光武兄弟少孤,良撫養甚篤。

  新野人鄧晨,字偉卿,家富於財。晨少受易,好節義。世祖與之善,以姊妻之,是為新野公主。世祖與晨遊宛,穰人蔡少公,道術之士也,言「劉秀當為天子」。或曰:「是國師公劉子駿也。」〔一〕世祖笑曰:「何知非僕耶?」坐者皆笑。當是時,莽行一切之法,犯罪輒斬之,名曰「不順時令」〔二〕。晨謂世祖曰:「王莽暴虐,盛夏斬人,此天亡之時,宛下言儻能應也。」世祖笑而不應。

  〔一〕 子駿,劉歆之字。漢書楚元王傳曰:「初,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字穎叔。及王莽篡位,歆為國師。」應劭注曰,「河圖赤伏符云『劉秀發兵捕不道,四夷雲集龍鬭野,四七之際火為主』,故改名,幾以趣也。」

  〔二〕 漢書王莽傳下曰:「地皇元年正月乙未,赦天下。下書曰:『方出軍行師,敢有趨讙犯法者,輒論斬,毋須時,盡歲止。』於是春夏斬人都市,百姓震懼,道路以目。」又曰:「自莽為不順時令,百姓怨恨,莽猶安之,又下書曰:『惟設此壹切之法以來,常安六卿巨邑之都,枹鼓稀鳴,盜賊衰少,百姓安土,歲以有年,此乃立權之力也。今胡虜未滅誅,蠻僰未絕焚,江湖海澤麻沸,盜賊未盡破殄,又興奉宗廟社稷之大作,民眾動搖。今復壹切行此令,盡二年止之,以全元元,救愚姦。』」師古曰:「一切者,權時之事,非經常也。猶如以刀切物,苟取整齊,不顧長短縱橫,故言一切。」據上可知,王莽因起義所在蜂起,故行一切之法,凡犯法者立斬決,不待秋後。於是春夏斬人,故又稱之曰「不順時令」。

  宛人李通,字次元〔一〕。父守為王莽宗卿師〔二〕。守身長八尺〔三〕,容貌絕異,治家與子孫如官府。少事劉歆,好星曆讖記之言,云:「漢當復興,李氏為輔。」私竊議之,非一朝也。通嘗為吏,有能名〔四〕。見王莽政令凌遲,挾父守所言,又居家富佚〔五〕,為閭里豪,自免歸。從弟軼,亦好事者,謂通曰:「今四方兵起,王氏且亡,劉氏當興。南陽宗室,獨有劉伯昇兄弟汎愛眾,可以謀大事。」通甚然之。世祖常避吏於宛〔六〕,通遣軼候世祖。初,通同母弟申屠臣善為醫術〔七〕,以其難使也,縯殺之,故世祖不欲見軼。軼輒來不止,世祖乃彊見之。軼徐達通意,殊不以申屠臣為恨,世祖不得已,乃許之往。時通病臥室內,世祖與通兄儵、弟寵及軼語。儵等喜悅,並言天下兵起、王莽亡敗之狀。世祖初以士君子道相慕,故往答之。及聞其語,大驚,不敢應,起入室候通,通握手極歡。移日復言及兵起及讖文,世祖微難通曰〔八〕:「即如是,當如宗卿師何?」通曰:「已自有度。」世祖深知通意,遂相結〔九〕。

  〔一〕 汪文臺七家後漢書所輯華嶠書李通傳作「字文元」。汪注曰引自初學記卷十一、北堂書鈔卷五十一(以下簡稱書鈔)。今按:初學記作「文元」,而書鈔所引實出卷五十二。明陳禹謨本脫「字文元」三字,清孔廣陶影刻宋鈔本則作「字次元」,與袁紀同。恐當作「次元」為是。又東觀記光武帝紀曰:「宛大姓李伯玉從弟軼,數遣客求帝。」據此則通又字伯玉。然袁紀曰通有兄儵」,故字不當稱「伯」,作「伯玉」亦恐誤。

  〔二〕 李賢曰:「平帝五年,王莽攝政,郡國置宗師以主宗室,蓋特尊之,故曰宗卿師也。」胡三省曰:「余按莽置宗師,主漢宗室耳。此宗卿師,莽篡時所置也。」胡說是。

  〔三〕 范書李通傳作「身長九尺」。

  〔四〕 據范書本傳,通曾任五威將軍從事,出補巫丞。

  〔五〕 佚通逸,荀子堯問篇曰:「舍佚而為勞。」

  〔六〕 范書光武紀曰:「光武避吏新野,因賣穀於宛。」注云「續漢書曰:『伯昇賓客劫人,上避吏於新野鄧晨家。』東觀記曰:『時南陽旱饑,而上田獨收。』」常即嘗,古通用。

  〔七〕 按申屠臣,東觀記光武紀作「公孫臣」。范書李通傳注引續漢書作「申徒臣」。又按:吳樹平風俗通義佚文曰:「(申徒氏)本申屠氏,隨音改為申徒氏。」則申徒臣即申屠臣。申屠一作勝屠,見史記酷吏傳索隱引風俗通。又王符潛夫論志氏姓曰:「信都者,司徒也。俗前音不正,曰信都,或曰申徒,或勝屠,然其本共一司徒耳。」據此則申徒、勝屠、申屠,皆司徒之音轉。按東觀記李通傳亦作「申屠臣」,故紀作「公孫臣」,非也。

  〔八〕 范書李通傳作「微觀通」。王先謙曰:「穀梁傳:『常事曰視,非常曰觀。』謂以其家重大事指示之,感動其意慮也。」按「觀」,文義較「難」為長。

  〔九〕 東觀記光武紀曰:「(李通)兄弟為帝言天下擾亂饑餓,下江兵盛,南陽豪右雲擾。因具言讖文事,劉氏當復起,李氏為輔。帝殊不意,獨內念李氏富厚,父為宗卿師,語言譎詭,殊非次第;嘗疾毒諸家子數犯法令,李氏家富厚,何為如是,不然諾其言。諸李遂與南陽府掾史張順等連謀。帝深念良久,天變已成,遂市兵弩、絳衣、赤幘。」按:張順事跡,諸家後漢書唯此一見,錄以補袁紀不足。

  初,琅邪呂母之子為縣長所殺。呂母家產數百金〔一〕,志欲報怨,乃治酒多買刀兵,少年隨其所乏而與之。如此數歲,財產單盡,少年相與償母。母涕泣曰:「所以相待,非治產求利也,欲以為子報怨耳!諸君寧能相哀也?」〔二〕少年壯之,又素被恩,皆許諾。聚眾數百人,母自號將軍,攻縣長及掾吏。既而解掾吏曰:「諸卿無罪,唯欲報長耳。」諸吏叩頭為長請。母曰:「吾子犯小罪,不當死,長殺之。殺人當死,又何請乎?」母遂手殺之,以其首祭子墓。自是莒人樊崇〔三〕、東〔莞〕(宛)人逄安〔四〕、東海人徐宣、謝祿並為盜賊,一歲間眾各數萬人。王莽沐陽侯田況大破之〔五〕,遂殘州郡,所過抄掠百姓。

  〔一〕 范書劉盆子傳作「貲產數百萬」。按:漢書食貨志載,王莽時,「黃金重一斤,直錢萬」。范書作「數百萬」,乃指錢而言,實與數百金值相當。

  〔二〕 報怨即復讎,兩漢時此風極盛。報怨以報父母之仇為主,兼及為兄弟、舉主、師長、友朋復讎。參與其事者,上自天子,下至百姓,不分男女老幼,遍及城鄉僻野。甚而子孫相報,後忿深前,至于滅戶殄業。兩漢諸史,多有記述,此不一一論列。呂母即以報子仇為起因,而發展為農民起義。

  〔三〕 鈕永建後漢紀校釋曰:「按:劉盆子傳云瑯琊人樊崇起兵於莒,是樊崇非莒人也。」今按:范書劉盆子傳曰:「或說崇曰:『莒,父母之國,奈何攻之?』乃解去。」則樊崇是莒人無疑。莒屬琅邪郡,故傳云「琅邪人樊崇」,是泛以郡國名稱代出生地。又如逄安,東莞人,屬琅邪郡,故傳稱「崇同郡人」。徐宣、謝祿、楊音均系臨沂人,皆以所屬郡稱「東海人」。鈕說失考。

  〔四〕 按范書劉盆子傳注引東觀記曰:「『逄』音龐。安字少子,東莞人也。」又漢書地理志琅邪郡只有東莞縣,無東宛,故據改。又「逄」原誤作「逢」,據黃本逕改。

  〔五〕 鈕永建曰:「沐陽侯,據盆子傳作『探湯侯』。李賢注云:『王莽改北海益縣曰探湯。』今考地理志,云:『益,莽曰探陽。』三文互異。」今按:王莽改易郡縣名,多據經義。益之改名,乃封田況鎮壓赤眉起義軍之功,其意蓋本論語季氏篇之「見不善如探湯」。故作「探湯」者是。漢書地理志作「探陽」,乃形近而訛。袁紀作「沐陽」,則失之遠矣。又按:范書劉盆子傳曰:「因擊王莽探湯侯田況,大破之,殺萬餘人,遂北入青州,所過虜掠。」又御覽卷四二引郡國志曰:「東海有謝祿山。按漢書,王莽時,東海徐宣、謝祿等擊王莽將田況,大破之,曾屯兵于此,因名謝祿山。」據上二引,則袁紀「王莽沐陽侯田況」上似脫「擊」字。此事通鑑略而不述,必有疑焉。今按漢書王莽傳曰:「唯翼平連率田況素果敢,發民年十八以上四萬餘人,授與庫兵,與刻石為約,赤眉聞之,不敢入界。田況有此聲威,則此前必無敗績。又田況於天鳳六年始進封為伯,則封探陽侯必在是年之後。王莽傳地皇二年曰:「後況自請出界擊賊,所向皆破。莽以璽書令況領青、徐二州牧事。」況所任翼平郡,乃分北海郡而置,屬青州。謝祿山在東海,屬徐州。戰役發生於謝祿山一帶,則必系況出界擊賊時事。若況一敗涂地,豈能得探湯侯之封?又豈能兼領青、徐二州牧事?則袁紀不誤,范書之說不足取也。

  初,崇等以困窮為賊,無攻城略地之心。結聚浸盛,乃相與為約殺人號令〔一〕。最尊者稱三老,其次從事、卒〔史〕(吏)〔二〕。王莽遣平均公廉丹〔三〕、太師王匡東擊之。軍至定陶,莽詔丹曰:「倉廩盡矣,府庫空矣,可以怒矣,可以戰矣。」丹惶恐,夜召掾馮衍,以書示之。衍因說丹曰:「張良以五世相韓,椎秦始皇於博浪之中,勇冠乎賁、育〔四〕,名高乎泰山。將軍之先,為漢信臣〔五〕。新室之興,英俊不附。今海內潰亂,百姓塗炭,民之思漢,甚於詩人之思邵公也,愛其甘棠,況其子孫〔六〕?民所歌舞,天必從之〔七〕。方今為將軍計,莫若先據大郡,鎮撫吏士,百里之內,牛酒日賜,納雄傑之士,詢忠智之謀,興社稷之計,除萬民之害,則福流於無窮,勳著於不朽。與其軍覆於中原,身分於草野,功敗名滅,恥及先祖者哉?聖人轉禍而為福,智士因敗而為功,願明公深計而無與俗同。」丹不能從。進及睢陽,復說丹曰:「蓋聞明者見於無形,智者慮於未萌〔八〕,況其昭哲者乎?凡患生於所忽,禍發於細微,敗不可悔,時不可失。公孫鞅曰:『有高人之行,負非於世;有獨見之慮,見疑於人。』〔九〕故信庸庸之論,破金石之策,襲當世之操,失高明之德。夫決者智之君也,疑者事之役也。時不重至,公勿再計。」丹不聽。衍,奉世曾孫也〔十〕。

  〔一〕 范書劉盆子傳曰:「眾既寖盛,乃相與為約:殺人者死,傷人者償創。以言辭為約束,無文書、旌旗、部曲、號令。」袁紀恐有脫文。

  〔二〕 據劉攽東漢刊誤改。又范書「卒史」下尚有「汎相稱曰巨人」句。

  〔三〕 按漢書王莽傳作「更始將軍平均侯之兗州」,至攻拔無鹽後,始進爵為公。袁紀下文有「進爵為公」句,此當作「平均侯」為是。

  〔四〕 即孟賁、夏育,皆衛國之勇士。史稱賁生拔牛角,育力舉千鈞。

  〔五〕 李賢曰:「廉褒,襄武人,宣帝時為後將軍,即丹之先。」又惠棟曰:「案廉范傳,帝問范云:『卿與右將軍褒,大司馬丹,有親屬乎?』范對曰:『褒,臣之曾祖。丹,臣之祖也。』案此褒乃丹之父也。」

  〔六〕 邵公,周宣王時名相。曾出巡南國,舍于甘棠樹下。既去,民思其德政,愛及此樹,作詩以詠之。其辭曰:「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發。蔽芾甘棠,勿翦勿敗,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說。」見詩召南甘棠之章。

  〔七〕 詩小雅車舝曰:「雖無德與汝,式歌且舞。」又尚書泰誓曰:「天矜於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

  〔八〕 語見商君書更法篇,亦見史記商君列傳。

  〔九〕 商君書更法篇曰:「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負於世。有獨智之慮者,必見驁於民。」史記商君列傳「負」作「非」,「驁」作「敖」。驁、敖均為謷之借字,作嘲笑解。索隱引商君書又作「訾」,與袁紀作「疑」,三解均可通,然恐當以「敖」最近原本。

  〔十〕 馮奉世,漢馮唐之後。元帝時官至左將軍、光祿勳,為折衝宿將,功次趙充國。漢書有傳。

  崇等欲戰,恐其眾與莽兵亂,乃皆朱眉,以相識別,由是號曰赤眉。赤眉別校董憲等眾數萬人,在梁郡。匡、丹攻拔無鹽,莽遣中郎將奉璽書勞匡、丹,進爵為公。王匡〔欲〕(故)進擊憲〔一〕,廉丹以為新拔城罷勞,當且休士養威。匡不聽,引兵獨進,丹隨之。合戰成昌,兵敗,匡走。丹使吏持其印韍、符節付匡曰:「小兒可走,吾不可!」遂止,戰死。校尉汝雲、王隆等二十餘人別鬭,聞之皆曰:「廉公已死,吾誰為生!」馳奔賊,皆戰死。莽傷之,下書曰:「惟公多擁選士精兵,眾郡駿馬、倉穀、帑藏,皆得自調,忽於詔策,離其威節,騎馬呵譟,為狂刃所害,嗚呼哀哉!賜謚曰果公。」

  〔一〕 據陳澧校而改。

  國將褒章謂莽曰〔一〕:「皇祖考黃帝之時,中黃直為將,破殺蚩尤。今臣居中黃直之位,願平山東。」莽遣章馳東,與太師匡并力。又遣大將軍陽浚守敖倉,司徒王尋將十餘萬屯雒陽填南宮,大司馬董忠養士習射中軍北壘〔二〕,大司空王邑兼三公之職。司徒尋初發長安,宿霸昌廄,亡其黃鉞。尋士房揚素狂直,迺哭曰:「此經所謂『喪其齊斧』者也〔三〕。」自劾去。莽擊殺揚。

  〔一〕 漢書、范書、通鑑「褒章」均作「哀章」。

  〔二〕 胡三省曰:「恐當作『北軍中壘』。」

  〔三〕 見易巽卦。

  四方盜賊往往數萬人,攻城邑,殺二千石以下。太師王匡等戰,數不利。莽知天下潰畔,事窮計迫,迺議遣風俗大夫司國憲等分行天下〔一〕,除井田、奴婢、山澤、六筦之禁〔二〕即位以來,詔令不便於民者皆收還之。待見未發,會世祖與通定謀議,期以材官都試騎士日〔三〕,欲劫前隊大夫甄阜及屬正梁丘賜〔四〕,因以號令大眾。乃使世祖與軼歸舂陵,舉兵以相應。遣從兄子季之長安,以事報父李守。季於道病死。守密知之,欲亡歸。素與邑人黃顯相善,時顯為中郎將,聞之謂守曰:「今關門禁嚴,君狀貌非凡,將以此安之?不如詣闕自歸。事既未然,脫可免禍。」守從其計,即上書歸死,章未及報,留闕下。會事發覺,通得亡走,莽聞之,乃繫守於獄。而黃顯為請曰:「守聞子無狀〔五〕,不敢逃亡,守義自信〔六〕,歸命宮闕。臣顯願質守俱東,曉說其子。如遂悖逆,令守北向刎首,以謝大恩。」莽然其書。會前隊復上通起兵之狀,莽怒,欲殺守,顯爭之,遂并被誅,及守家在長安者盡殺之。南陽亦誅通兄弟、門宗六十四人,皆焚尸宛市。

  〔一〕 先師陳直漢書新證曰:「風俗大夫官名,姓司國名憲,此句歷來無注。十六金符齋續百家姓譜十一頁,有『司國奮』、『司國勝』、『司國漢成』三印。十鍾山房印舉舉二十六,二十頁,有『司國黽』二印。漢印文字徵第四,九頁,有『司國鸞印』。足證司國在兩漢為習見之姓,但此姓在古籍中,僅此一見。亦不見於元和姓纂、姓氏急就篇等姓書。」按袁紀此文實錄自漢書,雖使「司國」之姓再見於古籍,其源一也。又姓解卷三載「司國」之姓,其注曰:「姓苑:漢有朝議郎司國吉。」則此姓亦見載於古姓書也。」

  〔二〕 按漢書王莽傳,始建國元年,莽令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始建國二年,又設六筦之令,命縣官酤酒,賣鹽鐵器,鑄錢,諸采取名山大澤眾物者稅之。又令市官收賤賣貴,賒貸予民,收息百月三。

  〔三〕 李賢曰:「漢法以立秋日都試騎士,謂課殿最也。翟義誅王莽,以九月都試日勒車騎材官士是也。」又漢官儀曰:「平地用車騎,山阻用材官。」騎士乃騎兵,材官乃步卒。

  〔四〕 李賢曰:「王莽置六隊,郡置大夫一人,職如太守。南陽為前隊,河內為後隊,潁川為左隊,弘農為右隊,河東為北隊,滎陽為祈隊。隊音遂。」又屬正者,都尉也,亦王莽所改。

  〔五〕 李賢注:「無狀,謂禍大不可名言其狀也。」楊樹達積微居讀書記曰:「李說非也。前書東方朔傳「妾無狀」。顏注:「狀,形貌也。無狀,猶言無顏面以見人也。一日自言所行醜惡無善狀。」顏有二說,後說尤長。皇甫規傳注云:「無狀者,謂無善狀。」是也。」楊說甚是。

  〔六〕 馮班曰:「信,告也。」

  時劉縯召諸豪傑計議曰:「王莽暴虐,百姓分崩。今枯旱連年,兵革並起。此亦天亡之時,復高祖之業,定萬世之秋也。」眾皆然之。於是分遣親客,使鄧晨起新野,世祖與李通、李軼起於宛。伯昇自發舂陵子弟。諸家子弟恐懼,皆亡逃自匿,曰:「伯昇殺我!」及見世祖絳衣大冠〔一〕,皆驚曰:「謹厚者亦復為之!」乃稍自安。凡得子弟七八千人,部署賓客,自稱「柱天都部」。

  〔一〕 東觀記光武帝紀曰:「上時絳衣大冠,將軍服也。」

  使宗室劉嘉往誘新市、平林兵與其帥王鳳、陳牧等,合軍而進,〔一〕西擊長聚。世祖初乘牛,殺新野尉乃得馬。進屠唐子鄉,殺湖陽尉。軍中分財物不均,眾恚恨,欲反攻諸劉;世祖斂宗人所得物,悉與之,眾乃悅,進拔棘陽。與莽前隊大夫甄阜、屬正梁丘賜戰於小長安,漢軍大敗,還保棘陽。阜、賜乘勝留輜重藍鄉,引兵南渡。伯昇饗士設盟,潛師夜襲藍鄉,盡獲其輜重。

  〔一〕 范書齊武王縯傳「王鳳」作「王匡」。二人雖俱為新市兵領袖,然推其首帥當以王匡為是。

  十一月,有星孛于張,東南行五日不見。孛星者,惡氣所生,或謂之慧星;張為周分。其後世祖都洛陽,除穢布新之象。

  更始元年〔一〕(癸未、二三)

  〔一〕 惠棟曰:「張衡以為更始居位,人無異望。光武初為其將,然後即真,宜以更始年號,建於光武之初。東觀諸書,不為更始立紀,蔚宗集中亦言其失。其作漢書,獨書更始元年者,蓋從平子之說也。」按袁紀有此紀年,則從平子之說者,非自范曄始明矣。

  正月,斬阜、賜,死者萬餘人〔一〕。嚴尤、陳茂聞阜、賜死,馳欲據宛。伯昇乃焚積聚,破釜甑,與茂戰於育陽,大破之,斬首二千餘級〔二〕。尤、茂走汝南,漢兵遂圍宛。伯昇自號柱天將軍,聖公稱更始將軍。王莽惡之,購伯昇五萬戶,黃金十萬斤,使長安中諸宮署及天下鄉亭皆畫伯昇像〔三〕,使旦起射之。

  〔一〕 范書齊武王縯傳作「死者二萬餘人」。

  〔二〕 范書齊武王縯傳作「斬首三千餘級」。

  〔三〕 范書齊武王縯傳「宮署」作「官署」,恐當以范書為是。

  自阜、賜死後,降者十餘萬,無所統一,諸將請立君。南陽英雄及王常皆投歸伯昇,然漢兵以新市、平林為本,其將帥起草野,苟樂放縱,無為國之略,皆憚伯昇而狎聖公。

  二月辛巳〔一〕,朱鮪等於濟水上設壇場〔二〕,立聖公為天子,議示諸將。伯昇曰:「諸公妄尊宗室,甚厚無益,然愚竊有所難。聞赤眉起青徐,眾數十萬,其中必有諸劉,若南陽有所立,此必將內爭。王莽未滅而宗室相攻,是疑天下而自損權,非所以破莽之道也。且首兵唱號,鮮有能遂,陳涉、項羽是也。舂陵去宛纔三百里,功德未有所施,遽自尊立,為天〔下〕(子)準的〔三〕,後人將得承吾弊,非計之善者也。為將軍計,不如且稱王,王勢亦足以斬諸將。今赤眉所立者賢,相率而往從之,必不奪吾爵位;如無所立,破莽降赤眉,然後舉尊號,亦未晚也。」諸將多曰:「善!可且為更始王。」〔四〕將軍張斤拔劍擊地〔五〕,曰:「疑事無功〔六〕,今日之議,不得有二!」乃立聖公。聖公素懦弱,流汗不敢言〔七〕。以次拜諸將,劉良為國三老,王匡為定國上公,王鳳為成國上公,朱鮪為大司馬,劉縯為大司徒,陳牧為大司空,世祖為太常卿,餘皆九卿將軍〔八〕。改元為更始元年。於是豪傑失望。

  〔一〕 范書與袁紀同,而漢書王莽傳作「三月辛巳朔」,惠棟以為漢書誤。楊樹達曰:「莽改曆,以建丑為正月,則莽之三月正漢之二月,前書據莽曆言之,不為誤也。」楊說是。

  〔二〕 范書劉玄傳「濟水」作「淯水」。按水經注卷三十一淯水曰:「王莽地皇二年,朱鮪等共於城南會諸將,設壇燔燎,立聖公為天子於斯水上。」又按卷八濟水,其一出王屋山,與黃河相交後,又平行東入於海;其二出河北贊皇山,於鉅鹿南匯入泜水。二水所經均與綠林軍活動地區無涉。袁紀作濟水誤。

  〔三〕 據陳澧校而改。

  〔四〕 東觀記劉玄載記曰:「馬武、王匡以為王莽未滅,不如且稱王。」

  〔五〕 東觀記劉玄載記作「張卬」范書亦同。通鑑考異曰:「司馬彪續漢書『卬』作『印』,袁宏後漢紀作『斤』,皆誤。今從范曄後漢書。」考異之說是。今仍其舊文而明其誤。

  〔六〕 語見戰國策趙策二。

  〔七〕 觀劉玄結客報怨,復以詐死拔父於獄;誅莽後,納鄭興之諫,斷然西都長安,絕非一般怯懦無能之輩。袁紀此文因襲東觀記,實東漢史臣美諛光武、貶惡劉玄之曲筆也。

  〔八〕 胡三省曰:「匡、鳳皆位上公而加定國、成國美號也。九卿將軍,職為九卿,各帶將軍之號,仍王莽之制也。」按范書光武帝紀曰「光帝為太常偏將軍」,即其例也。

  劉稷擊魯陽,聞更始立,怒曰:「本宗室謀討王莽復社稷者,伯昇兄弟也。更始何為者!」不肯詣宛。更始大臣不悅,世祖惡之,謂伯昇曰:「事欲不善。」伯昇笑曰:「如是耳。」李軼初與世祖善,後諂新貴而疏世祖。世祖誡伯昇曰:「此人不可親也!」伯昇不從。平林兵圍新野,不能下,其宰潘臨登城曰:「願得劉公一信。」伯昇降之。伯昇威名日盛,更始君臣內不自安。頃時,詔示縯七尺寶劍,〔一〕申屠建隨獻王玦示。樊宏曰:「昔鴻門之會,范曾舉玦示項羽,指在高祖,建得無不善乎?」而縯不應。及世祖將至潁川,復深誡伯昇。

  〔一〕 范書齊武王縯傳作「更始取伯昇寶劍視之」。

  三月,世祖與諸將略地潁川,父城人馮異、內鄉人銚期〔一〕、潁陽人王霸、襄城人俊傅、棘陽人馬成皆從世祖。

  〔一〕 按兩漢志潁川郡無內鄉縣,范書作郟人,袁紀恐誤。或其為長社縣之向鄉亦未可知。

  異字公孫,通左氏春秋,好孫子兵法,為郡功曹,監五縣事〔一〕,與父城令苗萌共守。異出行屬縣,為漢兵所得。異曰:「老母在城中,且一夫之用,不足為彊,願據五城以效功。」世祖善之。異歸謂萌曰:「觀諸將皆壯士屈起,如劉將軍非庸人也,可以歸身,死生同命。」萌曰:「願從公計。」〔二〕

  〔一〕 鈕永建曰:「為郡功曹,范書馮異傳云,異以郡據監五縣。按續漢志,郡有功曹史,主選署功勞。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諸曹事。其監屬縣,有五部督郵,曹掾一人。據此則掾與功曹不同,馮異蓋以功曹兼督郵之職者。范書云郡掾,蓋以督郵有曹掾之稱而偏舉也。」

  〔二〕 范書馮異傳作「敬從子計」。

  期字次況,身長八尺二寸,容貌壯異。父卒,期行喪三年,鄉里義之。世祖聞其氣勇有志義,召為掾。

  霸字元伯,家世獄官。霸為獄吏,不樂文法,慷慨有大志,其父奇之,使學於長安。數年歸,會世祖過潁陽,以賓客見世祖曰:「聞將軍興義兵,誅篡逆,竊不自量,貪慕威德,願充行伍,故敢求見。」世祖曰:「今天下散亂,兵革並興,得士者昌,失士者亡。夢想賢士,共成功業,豈有二哉!」霸父謂霸曰:「吾老矣,不任軍旅,汝往,勉之!」

  俊字子衛,成字君遷,以縣吏、亭長從〔一〕。

  〔一〕 俊為亭長,成乃縣吏,均見范書本傳。

  夏五月,王莽遣大司徒王尋、大司空王邑將四十萬兵,號百萬眾,至潁川。嚴尤、陳茂復與二公遇。莽之遣二公也,欲盛威武,以震山東,至賚猛獸、車甲攻戰之具,輜重千里。世祖與下江、新市、平林兵數萬人,擊之於陽關。二公〔兵盛,漢〕兵反走〔一〕,世祖入昆陽,諸將惶怖,各欲歸保所得城。世祖曰:「昆陽即破,一日之間,諸將亦滅。不同力救之,及欲歸守妻子財物耶?」諸將怒曰:「劉將軍何以敢如此!」世祖乃笑而去,唯王常然世祖之計。會候還言:「大兵來,長數百里,不見頭尾,頗至城北矣!」諸將乃遽更請劉將軍計之,世祖復為陳相救之勢。諸將素輕世祖,及追急,世祖為畫成敗,皆從所言。時漢兵在城中者八九千人,世祖留王鳳、王常守昆陽,夜與宗佻、李軼、鄧晨十三騎出城。

  〔一〕 東觀記光武帝紀:「帝邀之於陽關。尋、邑兵盛,漢兵反走,帝馳入昆陽,諸將惶恐,各欲散歸。」范書光武帝紀亦同。袁紀有脫文,故據以補。

  時二公至城下者且十萬人,世祖幾不得出。嚴尤說王邑曰:「昆陽城小而堅,今稱尊號者在宛,然進大兵向宛〔一〕,彼必奔走;宛下兵敗,昆陽自服。」邑不聽。遂環昆陽作營,圍之數重,雲車十餘丈,旗幟蔽野,金鼓之聲聞數十里。或為地窟,或作衝車,弩射城中如雨,城中負戶以汲〔二〕。二公自以功在刻漏,校尉、司馬請托郡縣,取受賄賂,不以軍事為憂。有流星墮營中,正書有雲氣若壞山,直於營而墮,不及地尺而滅〔三〕,吏士皆壓仆。

  〔一〕 「然」恐是「亟」之誤,范書作「亟」。

  〔二〕 范書此句下有「王鳳等乞降,不許」句。又惠棟曰:「言戶內穿井,故云負戶。通典一百五十八卷作負楯。」按周壽昌曰:「此說非也。戶,門扇也,所以避弩矢之亂發也。」周說是。

  〔三〕 楊樹達曰:「莊七年公羊傳云:『雨星不及地尺而復。』」

  世祖既至定陵,晨悉發諸營精兵救昆陽。諸將戀輜重,欲留兵守之。世祖曰:「今同心併力以破二公,珍寶萬倍,大功可成。如為所敗,身首無餘,何財物之有!」諸將聞二公兵盛,皆震懼。世祖為陳天命歷數,說其意請為前行。諸將不得已皆從世祖。世祖將步騎千餘人居諸將前,二公遣步騎千餘人來合戰,斬首數十級。諸將喜曰:「劉將軍平生見小敵怯,今見大敵勇,甚可怪!」世祖復進,諸將乘之,斬首數百級〔一〕。連戰輒勝,諸將益奮。

  〔一〕 東觀記、范書均作「數百千級」。

  棘陽人岑彭,字君然,以郡吏共嚴說守宛城〔一〕。伯昇攻之數月,城中相食。是月,岑彭、嚴說舉城降。諸將欲誅之,伯昇曰:「彭為郡吏,執心堅守,是其節也。舉大事,當表義士,不如封之,以勸後人。」更始乃封彭為歸德侯。更始入都太守府,封宗室諸將,皆為列侯者百餘人。

  〔一〕 按范書岑彭傳,彭本守棘陽長。嚴說,注引東觀記作「貳師嚴尤」,誤。說乃前隊貳,即李賢所謂甄阜之副也。

  宛城之拔,昆陽未知也。世祖為書與城中,言「宛下兵復至昆陽」,墜其書〔一〕,二公得書,恐。六月己卯,世祖選精兵三千,從城西水上奔二公陣,二公兵走北,殺司徒王尋。而昆陽城中兵亦鼓譟而出,中外並擊。會大風雷雨,滍水盛〔二〕,二公大眾遂潰,奔走赴水溺死以數萬,滍水為之不流。王邑、嚴尤、陳茂輕騎逃去。漢軍獲其輜重、車甲,連月不盡,或焚燃其餘。

  〔一〕 陳璞校記據范書改「昆」為「而」,作「言『宛下兵復至』,而陽墜其書」。

  〔二〕 東觀記、范書「盛」下有「溢」字,袁紀恐脫。

  於是劉稷詣宛、李軼等共譖之,更始乃陳兵收稷。伯昇固爭之,遂并殺伯昇。以光祿勳劉賜為大司徒。時世祖在父城,乃詣宛謝之,不伐昆陽之功。更始以是慚,拜世祖為破虜大將軍,封武信侯。

  秋八月,故鍾武侯劉望據汝南,自立為定漢王〔一〕,嚴尤、陳茂皆歸之。

  〔一〕 望,長沙定王發之孫,鍾武節侯度之子也。漢書王莽傳「望」作「聖」。又范書劉玄傳作「自立為天子」,而袁紀冬十月始自立為天子,恐別有所據。通鑑從范書。

  王莽遣太師王匡、國將褒章守洛陽,以距更始。更始遣西屏將軍申屠建、司直李松攻關,定國王匡攻洛陽〔一〕,三輔震動。長安中兵起,共攻莽。

  〔一〕 司直,乃丞相司直。李松,李通之從弟也。關,武關,非如常例指函谷關。定國是定國上公之省文也。

  九月丙子,東海公孫賓就斬莽首〔一〕。會申屠建、李松至,傳莽首及璽綬詣宛。更始視之曰:「莽不如是,當與霍光等。」更始韓夫人言云:「不如此者,帝當那得之?」

  〔一〕 漢書王莽傳曰:「商人杜吳殺莽,取其綬。校尉東海公賓就斬莽首。」師古曰:「公賓,姓也。就,名也。」風俗通曰:「公賓,姓也。魯大夫公賓庚之後。」東觀記、范書亦作「公賓就」,惟兩漢紀均作「公孫賓就」,恐誤。

  是月,王匡亦拔洛陽,執太師公王匡、國將褒章,至宛斬之。

  冬十月,劉望自立為天子,嚴尤為大司馬,陳茂為丞相。更始使劉信擊之〔一〕,望兄子回殺望降,嚴尤、陳茂走朗陵,為故吏所殺。

  〔一〕 劉信,更始大司徒劉賜兄顯之子,官拜奮威大將軍。

  更始欲北之洛陽,以世祖為司隸校尉。初,三輔官府吏東迎者,見更始諸將數十輩,皆冠幘而衣婦人衣〔一〕,大為長安所笑〔二〕,智者或亡入邊郡。及司隸官屬至,衣冠制度皆如舊儀。父老、舊吏見之,莫不垂涕悲喜曰:「何幸今日又見漢官威儀!」

  〔一〕 漢官儀曰:「幘者,古之卑賤執事不冠者之所服也。」范書「婦人衣」下有「諸于繡镼」四字。李賢曰:「前書音義曰:『諸于,大掖衣也,如婦人之褂衣。』」又曰:「揚雄方言曰:『襜褕,其短者,自關之西謂之裗〈衤屈〉。』郭璞注云:『俗名〈衤屈〉掖。』據此,即是諸于上加繡〈衤屈〉,如今之半臂也。」

  〔二〕 長安者,三輔官府吏東迎者也。

  更始至洛陽,遣使降樊崇等。樊崇等與渠帥二十餘人至洛陽降,皆封為列侯。其留者相率叛之,崇等即皆亡去,復領其眾,分為二隊,崇自開封出南陽,徐宣、謝祿等從陽翟擊河南。

  是時豪傑並起:〔李憲起〕廬江〔一〕,張步起琅邪,劉芳起安定,董憲起東海,秦豐起黎丘,其餘赤眉、銅馬、青犢、高湖、董達〔二〕等眾各數萬,旬月之間,天下皆遍。

  〔一〕 據范書李憲傳補。憲,王莽時為廬江屬令。莽敗後,據郡自守。更始元年,自稱淮南王。觀袁紀下文亦可知。

  〔二〕 董達,下又作董連,皆誤。他書均作「重連」。

  隗囂字季孟,天水成紀人,少為郡吏,著名敘州。季父崔,豪俠能得眾情。聞莽兵敗昆陽,更始立於宛,謀起兵以應漢。囂止之曰:「兵,凶事也。宗族何幸!」崔不從,收兵得數千人,攻莽鎮夷大尹李育〔一〕,殺之。既而推囂為主,不得已乃聘平陵人方望為軍帥。〔二〕望說囂曰:「今欲承天順民,輔漢而〔起,今〕立者乃在南陽〔三〕,莽尚據長安,言為漢,無所受命,何以見信於眾乎?宜急立漢高廟,稱臣奉祠,所謂『神道設教』〔四〕,求助民神者也。且禮有損益,質文無常。茅茨土階,致其肅(也)敬〔五〕。雖未備物,神明其捨諸。」囂從其言,遂立漢祖宗廟。祀畢,相與盟曰:「凡我同盟,允承天道,與輔劉宗。或懷姦慮,神明殛之!」囂乃勒兵十萬,將攻安定。安定太守王向〔六〕,莽從弟譚之子,威行郡中,屬縣未敢叛。囂喻向以天命,向不從。囂復為言「重頓兵,血刃,傷害吏士」,終不聽。乃進兵虜向,以徇百姓,然後行戮,安定悉降。而長安中亦起兵誅莽。囂遂分遣諸將徇隴西、武都、全城、武威、張掖、酒泉、燉煌,皆下之。

  〔一〕 范書隗囂傳作「鎮戎大尹」。又漢書地理志亦作「填戎」。此乃天水郡守之意,袁紀誤。

  〔二〕 軍帥,他書均作「軍師」。袁紀乃避晉諱也。

  〔三〕 據東觀記、范書補。

  〔四〕 出自易觀卦。

  〔五〕 據陳璞校記刪「也」字。

  〔六〕 范書隗囂傳作「安定大尹」。按袁紀王莽官屬皆依新制,此偶失之耳。又漢書王莽傳作「安定卒正王旬」,未知孰是。

  公孫述字子陽,茂陵人。成帝時,為清水長,兼治五縣,姦不得發,郡中謂有神。王莽時,守導江卒正〔一〕,復有能名。更始之立,南陽人宗成自稱將軍〔二〕,收兵漢中,眾數萬人,遂至成都。是時導江治臨邛,述召縣中豪傑,謂之曰:「天下同苦新室,思劉氏矣,故聞漢將軍至,馳迎道路。今百姓無辜,父子俘獲〔三〕,室家燒燔,此寇賊,非義兵也。吾欲執郡自守,以待真主。諸公併力者即留,不欲者即去。」豪傑皆叩頭願效死,乃發城中兵千餘人。述使人詐稱漢使者自東方來,拜受印綬,因號曰「輔漢將軍」、兼益州牧。北至成都〔四〕,眾數千人,遂攻宗成,大破之,盡有益州。

  〔一〕 即蜀郡太守。

  〔二〕 華陽國志作「宗成垣」。

  〔三〕 范書公孫述傳作「婦子係獲」。

  〔四〕 按范書及通鑑均作「西擊成等」。胡三省曰:「按臨邛在成都西南,述兵自臨邛迎擊宗成等,非西向也。」袁紀作北向是。

  李憲,穎川人。王莽時,(於)廬江賊起〔一〕,眾至十餘萬。莽以憲為偏將軍,連年擊平之〔二〕。莽敗,憲據郡守,自稱淮南王。張步〔三〕,琅邪人。漢兵起,步亦聚眾千餘人,擊攻傍縣數十城〔四〕。劉芳〔五〕,安定三川人〔六〕,本姓廬。王莽末,天下咸思漢,芳由是詐自稱武帝後,變姓名為劉文伯。及莽敗,芳與三川屬國羌胡起兵北邊。董憲字僑卿,東海朐人。父為人所殺,憲聚客報冤,眾稍多,遂攻屬縣。秦豐,南郡黎〔丘〕鄉人〔七〕。少時受律令,為縣吏。漢兵起,與同鄉蔡張、趙京等起兵,眾數千人,攻宜城、襄陽諸縣,下之,自稱黎丘王〔八〕。

  〔一〕 范書李憲傳曰:「莽末,江賊王州公等起眾數餘萬,攻掠郡縣。」「於」系衍文,刪。

  〔二〕 陳璞曰:「連年恐連率之誤。」按范書正作「廬江連率」,此句恐當作「莽以憲為偏將軍、廬江連率擊平之」。

  〔三〕 張步字文公。琅邪不其人。

  〔四〕 范書張步傳作「下數城」。

  〔五〕 劉芳字君期。

  〔六〕 按漢書地理志,安定郡無「三川」,有「三水」。范書廬芳傳正作「安定三水人」,袁紀誤。三水系屬國都尉治,袁紀下文「三川屬國」,亦系「三水屬國」之誤。

  〔七〕 據上文「起黎丘」補。參閱下注。

  〔八〕 范書光武帝紀作「自號楚黎王」。李賢注引習鑿齒襄陽記曰:「秦豐,黎丘鄉人。黎丘楚地,故稱楚黎王。」又惠棟引余知古渚宮故事曰:「豐少有雄氣,王莽末,結鄉里豪傑起兵,掠荊州十二縣,據襄陽之黎邱,自稱楚黎王。」王先謙曰:「續志〈巳阝〉有犁丘城是也。」又引水經注曰:「沔水東南逕黎邱故城西,其城下對繕洲,秦豐居之,故更名秦洲。」據此,則「黎丘王」當作「楚黎王」。

  更始封劉永為梁王〔一〕。永,故梁王子也〔二〕。王莽時廢為家人,更始立,詣洛陽,故得封。

  〔一〕 梁孝王劉武八世孫。

  〔二〕 故梁王,劉立也。據漢書所載,元始中,坐與平帝外家中山衛氏交通,廢為庶人,徙漢中,遂自殺。

  更始將使大將平河北,劉賜〔言〕諸宗室無可使者〔一〕,獨有世祖也。朱鮪等以為不可,而左丞相曹競父子用事〔二〕,馮異勸世祖厚結焉,由是以世祖為大司馬,遣平河北。於是馮異銚期、堅鐔、祭遵、臧宮、王霸皆以為掾吏,從至河北。賓客多去者,世祖謂霸曰:「穎川從我者皆已亡矣,疾風知勁草,爾其勉之!」

  〔一〕 據范書補。

  〔二〕 范書作「曹竟」。按漢書王貢兩龔鮑傳曰:山陽曹竟子期,儒生也。「去官不仕於莽。莽死,漢更始徵竟以為丞相,封侯。竟不受侯爵。會赤眉入長安,欲降竟,竟手劍格死。」又鈕永建曰:「漢人名字,其義多相應,竟字子期,謂以終相期也。紀文作競,不可通。」

  堅鐔字子伋,襄城人也,以縣吏從世祖。祭遵字弟孫,穎陽人。家富給而遵惡衣服,不自修飾,又好經學。母死,負土成墳,以孝謹聞。常為亭長所侵辱,遵結客殺亭長,縣中稱其儒而有勇也。世祖破二公於昆陽,還穎陽,遵以縣吏數進見,上愛其姿容,謂遵曰:「欲從我乎?」曰:「願從。」因署門下吏。臧宮字君翁,郟人。為縣亭長,率賓客入下江兵中。昆陽之戰,諸將稱其勇。世祖察宮勤力少言,獨親納之。

  初,伯昇之遇害,世祖不敢制服,飲食笑言語如平常〔一〕。馮異見世祖獨居,不御酒肉,被席有涕泣處。異獨寬解世祖。世祖曰:「卿勿妄言,何有是乎?」異因曰:「天下同苦王氏,思漢家。今下江諸將縱橫恣意,所至虜掠財物,略人婦女,百姓已復失望,無所戴矣。今公專命方面,廣施恩德。有桀紂之亂,乃見湯武之功;民之饑渴,易為飲食時也〔二〕。宜急分遣官屬,理冤結,施恩惠。」於是乃遣異與銚期乘傳撫循百姓,所至二千石、長吏、三老皆具食,宥囚徒,除苛政,反漢官,申舊章。吏民大喜,牛酒盈路,皆辭而不受。

  〔一〕 東觀記有「語」無「言」,范書有「言」無「語」。陳璞曰「應刪言字」。

  〔二〕 孟子公孫丑上曰:「飢者易為食,渴者易為飲。」

  南陽新野人鄧禹,字仲華。少以德行稱,嘗遊學長安,見世祖,知非常人也。更始立,人多薦舉禹,不肯從。聞世祖平河北,乃杖策追之,及世祖於鄴。世祖見禹甚喜,謂禹曰:「欲仕乎?」曰:「不願。」世祖曰:「即如是,欲何為?」對曰:「使明公威德加於海內,禹得效其尺寸之功,垂名竹素〔一〕,此其願也。」世祖留禹宿,禹因進說曰:「古人有言:聖人不得違時,時亦不可失也。歷觀往古聖明之興,因時立功,二科而已,天事與人事也。今以天事觀之,更始既立而〔災〕變方興〔二〕;人事觀之,帝王大業非凡夫所任,更始既是庸才,而其輔佐無有忠良明智,深謀遠慮,欲尊王安民者也。以古人度觀之,今敗可見也。公推誠接士,總覽英雄,天下之人,皆樂為驅馳,公之德眾所歸也。初戰昆陽,破王莽四十萬眾,天下聞之,莫不震靡,公之武眾所服也。軍政齊肅,少長有禮,賞善如不及,討惡如慮遙,公之文眾所安也。聰明神武,所謂天下聖人也。民之歸治,如水趨海。以公之威德,應民之望,收天下英雄而分授之。河內被山帶河,足以為固,其土地富貴,殷之舊都,公之有此,猶高祖之有關中也。進兵定冀州,北取幽并,胡馬之用;東舉青徐,引負海之利。三州既集,南面以號令天下,天下不足定也。」上笑曰:「且相隨北去。」因敕左右,號禹曰鄧將軍。

  〔一〕 竹,竹簡也;素,縑素也。竹素者,以喻史冊。

  〔二〕 「歷觀」以下,范書所不載。通鑑略引之,「變」上有「災」字,今據補。

  鉅鹿宋子人耿純,字伯山。說李軼曰:「將軍以龍虎之姿,〔遭〕風雲之時〔一〕,奮迅而起,期月之間,兄弟富貴。德信不聞於士民,功勞未施於百姓,而寵祿暴興,此智者之所忌也。競競自危,猶懼不終,而況沛然自足,可以成功者乎?」軼奇之,乃授純節,令安集趙魏。是時世祖在邯鄲,純見世祖長者,官屬齊肅,遂求自納焉。

  〔一〕 據南監本補。

  南陽宛人朱祐〔一〕,字仲先,世祖之舊也。伯昇之起,以祐為護軍。伯昇敗,祐常獨怨望,世祖每短絕之。祐自洛陽將之河北,劉嘉問祐曰:「子將何之?」祐曰:「將之長安。」嘉素奇世祖,知祐有舊,謂祐曰:「子與劉公善,胡不北乎?嘉有勞苦吏,欲託之劉公。」祐曰:「若是,願與之俱。」乃給其車馬,使賈復、陳俊與祐俱北,及世祖於柏人。世祖復以祐為護軍,常居中親幸。祐從容問世祖曰:「更始政亂,公有日角之相,天之所命也。」世祖怒,將收之,乃不敢言。

  〔一〕 李賢曰:「東觀記『祐』作『福』,避安帝諱。」後漢書集解曰:「劉攽曰:『案注引東觀記安帝諱,則此人當名祜,前後皆誤矣。』王先謙曰:考異云范書、袁紀祜皆作祐,東觀記皆作福,避安帝諱。說文祜字無解,云上諱。然則祜名當作示旁古,古今之古,不當作左右之右也。案考異說至晰,今刊范書仍作祐,以存其真。」通鑑徑改祐作祜。今仿集解之意,辨其偽而存其舊文。

  賈復字君文,南陽冠軍人。初事武陰李生〔一〕,李生奇之,謂門人曰:「賈生容貌志氣如此,而勤於學,將相之器也。」嘗為縣吏,迎鹽河東,會盜賊起,同輩十餘人皆棄鹽去,復獨送至縣〔二〕,縣中稱其信。及漢兵起,復聚眾數百人於羽山,既而將其兵屬劉嘉,為校尉。復見更始綱紀日替,令嘉遠為之慮,乃說嘉曰:「臣聞圖堯舜之事而不能至者,湯武是也;圖湯武之事而不能至者,桓文是也;圖桓文之事而不能至者,六國是也;圖六國之事而不能至者,亡六國是也。今漢氏中興,大王以親戚為輔,天下未定而安所保〔三〕,所保得無不可保乎?」嘉曰:「公言大,非吾任也。大司馬劉公在河北,可往投之。」去見上。上復奇之,又鄧禹亦稱有將帥才,於是署復為都督〔四〕,解左驂以賜之〔五〕。

  〔一〕 范書賈復傳「武陰」作「舞陰」。按兩漢志均作「舞陰」,此作「武陰」誤。

  〔二〕 東觀記曰:「等輩欺沒其鹽,復獨完致縣中。」

  〔三〕 據范書本傳,「安」下有「守」字。

  〔四〕 鈕永建曰:「按光武時未有都督之官。范書賈復傳云:於是署復破虜將軍督盜賊。據此則復所署者破虜將軍也。紀文作都督,殆必舊史有督盜賊句,相涉而誤。」按:通鑑亦作「秀以復為破虜將軍」。然范書光武帝紀明言「乃遣光武以破虜將軍行大司馬事」,賈復豈能再任此職!通鑑與鈕說大謬。沈欽韓曰:「光武以破虜將軍行大司馬事:故署復為督盜賊,亦如太守府有門下督盜賊。」又曰:「袁宏紀置復為都督,蓋漢魏以來,領兵將軍帳下有護軍,有都督。呂範請於孫策曰:『願暫領都督,佐將軍部份』是也。光武以來,祐為護軍,而稱復曰賈督,實始於此。」沈說是。

  〔五〕 李賢曰:「驂者,服外之馬也。東觀記、續漢書『左』並作『右』。」按唯袁紀與范書同。

  陳俊字子昭,南陽西鄂人也。少學長安,歸為郡吏。漢兵起,為劉嘉長史。既遇世祖,調補曲陽長,謂世祖曰:「欲與君為左右,小縣長何足以留之!」俊即解印綬去〔一〕。世祖以俊為彊弩將軍,將中堅士〔二〕。俊教習進退,皆應旗鼓,臨敵奮擊,所向皆破。世祖曰:「諸將皆如此,復何憂哉!」

  〔一〕 范書陳俊傳注引東觀記曰:「俊初調補曲陽長,上曰:『欲與君為左右,小縣何足貪乎?』俊即拜,解印綬,上以為安集掾。」袁紀恐有誤。

  〔二〕 范書同。而華嶠書作「拜為彊弩偏將軍」,又曰「賜絳衣九百領」。東觀記作「三百領」。又惠棟曰:「中堅,謂中軍堅銳之兵。杜茂為中堅將軍是也。」

  王昌字郎,邯鄲人。初,聞赤眉大眾將至,百姓騷動。郎明星曆,以為河北有天子氣,素與趙繆王子林善,豪俠於趙,欲因此起兵。初,王莽時或稱成帝子子輿,為莽殺之。郎於是詐稱子輿以誑動林等,林等亦欲以為亂,乃與趙國大豪李育〔一〕、張參先宣言赤眉將至,立劉子輿以動眾心。遂率車騎數百,晨入邯鄲,止王宮。十二月壬辰,郎自立為天子。外遣將帥徇幽冀。曰:「朕,孝成皇帝子子輿者也。遭趙氏之禍,王莽篡弒,賴知命者將護朕躬〔二〕,解形河濱,削跡趙魏。王莽竊位,獲罪于天,天命祐漢,故使東郡太守翟義、嚴鄉侯劉信擁兵征討,出入胡、漢。普天率土,知朕隱在人間。今也,南嶽諸劉,為朕先驅〔三〕。朕觀天文,乃興于斯。而聖公未知,故且持帝號。今已詔聖公及翟太守驟與功臣詣行在所。荊州刺史、太守皆聖公、翟義所置,彊者負力,弱者疑惑,頓兵傷士,元元喪氣,朕甚悼焉,故遣使者頒下詔書。」是時百姓思漢,言翟義不死,故郎稱之,從民望也。於是自趙國已東,至于遼左〔四〕,皆從風而靡矣。

  〔一〕 周壽昌曰:「隗囂傳:殺莽鎮戎大尹。前書王莽傳,鎮戎大尹李育,即此被殺者也。公孫述傳,有李育為將軍,後降光武。儒林傳,李育曾事東平王蒼,永平初年人。凡三李育,先後同時。」按此則又一李育也,為王郎大司馬。則其時實四李育也。此李育亦見范書王郎傳,周壽昌可謂失之眉睫者矣。又初學記卷十七引謝承書曰:「李鴻字奉遜,禮信仁孝,友于兄弟。弟育為人所侵辱,育後陰結客報怨,為執法吏所得,當伏罪。」則東漢又有一李育也,惜不詳其生卒年代。

  〔二〕 知命者,范書作「郎中李曼卿」,然東觀記作「侍郎韓公等」。

  〔三〕 李賢曰:「聖公、光武本自舂陵北徙,故舂陵近衡山,故曰南嶽諸劉也。」

  〔四〕 范書王郎傳作「趙國以北,遼東以西」。通鑑從范書。

  茂陵人耿弇,字伯昭。父況,王莽時為朔調連率〔一〕。更始立,諸將略地者前後非一,弇乃辭況至京師,因獻貢以自固。弇時年二十一矣。至宋子,會王郎反,從縣吏孫倉、衛苞勸弇降邯鄲〔二〕。弇按劍叱之曰:「所以涉難至長安者,欲以輔劉氏也。今我至京師,陳上谷、漁陽兵馬之用,還出太原、代郡,反覆數十日,歸發突騎以奔烏合之眾,如摧枯折腐耳。觀公等族滅不久。」孫倉、衛苞不從,皆亡去。弇聞世祖在盧奴,乃北謁之,世祖置弇門下吏。弇因護軍朱祐求歸發兵,世祖壯之。弇亦書與況,盛陳世祖度略,宜速來相見。況乃馳至昌平,遣小子舒獻馬焉。

  〔一〕 李賢曰:「王莽改上谷郡曰朔調,守曰連率。」

  〔二〕 范書作「衛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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