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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唯识学三性的一些体会

[明真法师] 发表时间:2019-06-05 17:03:31 作者: 阅读次数:

  三性是: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

  我个人的体会是:依他起性,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圆成实性,就是客观存在的真理;遍计所执性,就是主观不能适应这客观存在的事实和真理所产生的一些错误知识和由这种错误知识所构画的一些虚妄假相。虚妄假相,只粘附在这错误的知识上,如向客观存在的事实内寻检,是找不着的。学佛的过程,就是要:面向客观存在的事实,认真地进行观察、分析、实践、体验来发掘客观的真理,凭借真理之光,来破除自己主观上的“无明”(有处作“痴”或“愚痴”),也就是改正自己主观上的错误思想和知识。只有真理才能给与众生以最大的安乐,无量恒河沙数诸佛,都是从真理内孕育出来的。

  现在我想先谈依他起性。《成唯识论》卷八对“依他起性”这个名词的解释,是“依他众缘而生起故”。众缘,约当现在所说的“许多条件”。佛法肯定客观存在的事实,无论自然界、社会、思想意识,都是依他众缘而生起的,也就是说由许多内在和外在的条件所构成的。没有众缘,或者说不依他众缘,任何事实就都没有生起的可能。这是我们从日常生活的任何一件事实上都可找到证明的。《解深密经·一切法相品》内,在解释依他起性的时候,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彼,指客观存在的事实;此,指众缘。客观存在的事实,无论自然现象、社会、思想意识,在彼有、彼生时,必然是由此有、此生而才有“彼有”、 “彼生”的。佛法用依他起性的缘生规律,来说明客观存在事实的一般性质。这是十分正确的,是能根据事实进行检验的。我们明白了这依他起性的缘生规律,就可能明白人生、世界,都是活的、动的、变化的,可以根据适当条件不断地加以改造和提高的。我们明白了这依他起性的缘生规律,就会明白人生、世界决不是什么神或者天帝所创造的,也决不是由什么理性、意志和什么观念所演化出来的。我们明白了这依他起性的缘生规律,就可能精进勇猛,奋发有为,不致再把什么事都看成这里头是有个“自然”的而瘫痪于宿命论内了。尤其是佛教徒,我想能明白依他起性的缘生规律,就再不会“神”、“佛”等量齐观,把佛亵渎为创造世界的“神”了,更决不会依赖和佛法本来不相干的,如风水、八字、看相之类的东西,来决定自己的祸福休咎了。根据个人体会,我们能依照佛法的指示,面向客观存在的事实,沉审谛观,逐渐明白了这里面依他起性的缘生规律,可能就算摸住了一柄打开佛法大门的钥匙了吧。

  不明白依他起性是客观事实的一般性质,妄执内而自我,外而世界,都好象是原来如此的,不变或者少变的;即或有时愕然发现了变的痕迹,也觉得是偶然的,不是由于适当的条件决定的,甚或认定在客观存在的事实以外,还别有一种什么神秘的力量,能发动这种变,操继这种变。这就流于遍计所执性的生活了。遍,周遍义;计,计度义;执,执着义。遍计所执性的意思是:主观思想接触任何事物时,把事物普遍地计度为都是有固定不变的实质,它不明白事物是缘生的,是不停地在那里绵密变化的。这固定不变的实质,就是因主观思想所执着而言,不符合于客观事物真相的。如以“我”为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总好像觉得自己的这个“我”,是能占有适当的时间和空间的,非缘生的,独自存在的,不是无休止在那里变化的。试问这种我相,在客观存在的事物内是不是有呢?保证是没有的,找不着的。因为这种我相,是出于主观构画,故当自己主观上的这种错误思想,获得了改正以后,这种假相也就会随着消灭了。佛典内把这种错误思想,多比做眼内的翳;这种虚妄假相,多比做翳眼所瞥见的一些彩色缤纷的花相。晴明空中是干干净净的,本来就没有这类花相的,花相纯是翳眼所现;眼中翳干净了,这些虚假的花相也就自然随着消灭了。我们不妨扣紧事实再来仔细地思审一下吧:离开了许多适当的条件,还会有一个“我”无端地生出来吗?“我”出生来了以后,没有适当条件的支持,能够活下去吗?所谓活下去,不是刹那刹那都在绵密地发生变化吗?我们能从实际的变化以外真再找得出一个不变的自我吗?社会与我为缘,影响我;我亦与社会为缘,影响社会。社会与我本来是息息相通的,没有隔阂的;社会与我本来是交互影响,不断地发生变化的。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在日常生活内,不能明确社会与我的内在联系性,不能明确社会与我的交互变化性,我们就陷于遍计所执性的错误生活了。客观存在的社会和自我,在这种主观思想来摄照的时候,就被歪曲了,走样了,形成不符合于客观事实的虚妄假相了。假如有人问:依他起性,既然本来就是客观存在事实的真相,明明白白,摆在我们面前的,为什么我们却还在日常生活中熟视无睹,而又形成了遍计所执性的错误思想呢?这,我想:可能是我们自有生以来,就任情而动,受着情欲的驱使,未能运用理智对准客观事实认真地剖视一下,因此才习非成是,视为故常。在日常生活中熟视无睹,可能主要还是“心不在焉”的原故吧。佛法说“空”,只是说明遍计所执的固定不变的“实我”和“实法”(法,约当平常所说的“事物”),是出于主观构画的,空的,没有的;并不否定依他起性,圆成实性,并不否定客观存在的事实和真理。这一点,是一个佛弟子所必须知道的;不然,就可能在思想上变成“恶取空”、“断灭空”的“空见外道”,这样,是会失掉佛法善利的。

  什么是圆成实性?怎样名圆成实性?关于第一个问题,根据《解深密经·一切法相品》内的解答,是:“谓一切法平等真如”。真,即真理,为了显示真理是不可倾动,无有变异的,因此佛典内在“真”字下,又添个“如”字来加以描绘。真理,决不是一个空洞的名词,而是运用理智可能探索、接触契证的东西。既然圆成实性是真如,真如又端的是个什么?是不是运用理智可能探索、接触的东西?这在《成唯识论》卷八说:“此即于彼依他起上,常远离前遍计所执二空所显真如为性。”“此”字,指圆成实性。三性序列,遍计居首,故云“前遍计所执”。二空,是主观妄执的如独立存在、固定不变的“实我”和“实法”,在客观存在的事实内是空的,没有的。真如端的是个什么?真如就是显示在客观存在的事实内,端的没有这种“实我”和“实法”的“理”。这理,是可能探索、接触、契证的。它和客观存在事实的关系,就像湿性和个别的水一样。只要有水的地方,无论是清水浊水,咸水淡水,断然不会没有湿性的。二空所显的真理,怎么又名圆成实性呢?因为在客观存在的事实上,决定没有所谓固定的实我和实法。这一真理,是在任何时间任何空间内都经得起考验的,具有永久性普遍性的,故用这个“圆”字来形容它;这一真理,是佛弟子修行的准则,能使行者完成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事业,故用这个“成”字来形容它;真理是不倾动、无有变异的,故用这个“实”字来加以形容。故此二空所显的真理,又名圆成实性。我们佛弟子所敬礼的佛、菩萨,就是这真理的发掘者、实践者。这真理是值得我们追求,也是我们应该追求的。

  三性的关键是依他起性。我们能面向依他起性——客观存在的事实,进行观察、分析、实践、体验,就可能逐渐契证圆成实性,断除遍计所执性。假定我们对于依他起性,客观存在的事实,习焉不察,视为故常,就将永为遍计所执性迷朦,不能明白依他起性的真相,也就不能明白圆成实性的真理了。佛法要否定的是遍计所执性,绝对不是依他起性、圆成实性。这一点,非常吃紧。我想还补充一下。构成遍计所执性的主要成份是“痴”,痴,亦名无明。《成唯识论》卷八说:“二执必与无明俱故”。意思就是说在主观思想来执“实我”、“实法”的时候,必与无明俱;无无明俱,主观思想,就断然不会形成遍计而妄执“实我”、“实法”了。《成唯识论》卷六中说:“云何为痴?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障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对于客观存在的事实和真理,由于主观迷暗,不能如实理解,妄执有固定不变的实我实法,这就叫痴,这就是痴的特性。我们思想行为上的一切杂染——一切的罪恶和痛苦,都是由痴招引来的,因又说痴具有一切杂染所依的业用。可见佛法要断、要空的,是痴,是遍计所执性;绝对不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和真理了。又学佛法的人,首重在信。信什么?怎样才够叫信?《成唯识论》卷六说:“云何为信?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对治不信,乐善为业。”实德能,就是我们信的对象;深忍为欲,就是信的特性。“实”是什么?《论》自解释说:“一信实有,谓于诸法实事理中,深信忍故。”既然对于客观存在的事实和真理,要深信实有,坚忍不拔;这更充分证明佛法所要断的,所要空的,是主观思想内的杂质,是痴,是遍计所执性,绝对不是依他起性和圆成实性了。

  佛为什么要说三性?据我总的体会,就是希望我们能观察圆成实性,用二空所显的真理来改造自己主观方面的遍计所执性不符合客观事实的错误思想;同时掌握圆成实性,用二空所显的真理来武装自己,不断地改造依他起性的客观世界,不断地庄严依他起性的客观世界。

  (原载《现代佛学》一九五五年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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