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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云:“依法不依人。”何得以人而判于法?

[莲池大师] 发表时间:2019-06-04 10:08:57 作者: 阅读次数:

经云:“依法不依人。”何得以人而判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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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经通五人所说。余四佛印,即同佛说。今言佛说如圣王敕,不同臣下之言。有扬此抑彼之失。真谛释《金光明经》,偏赞本典。智者云:“使愚者有忽他经之失,不宜偏赞。”今若云“菩萨因人”等者。《华严》多菩萨说,《维摩》不二法门皆菩萨说,《涅槃》夜叉说偈,《法华》仙人传经,岂以人微而忽其道?经云:“依法不依人。”何得以人而判于法?若以人而判法者,则空生所说般若,应入《阿含》。如来所说小乘,应归大教。此疑梗塞,愿垂教之。

  莲池大师答:对臣子而尊君父,天理人情之至也。本非平肩人,何得谓之扬抑?若谓真谛偏赞《金光明》为失,则智者偏赞《法华》,亦乃有失耶?若云《法华》更无胜者,则《华严》其可抑耶?世尊于《法华》赞诸经之王,于《金光明经》亦赞诸经之王。随宜而赞,皆是也。岂世尊亦有失耶?又云《华严》多菩萨说,至杂引夜叉等。然谓佛印者即同佛说则可,谓即是佛说则不可。今百官所出政令,凡已禀国王者,岂即名之为诏书耶?又菩萨等既与佛无别,何不自立,而待佛印?待佛印,则师资上下,了然辩矣。况今只明此是佛说,不同余人。不曾非诋菩萨等,谓不得说经。何为作此无风起浪之语?助臣子与君父争高,于天理不顺,于人情不安,况佛法耶?又云空生般若,应入小乘等,亦非也。今论人不论法,非有罗汉说大法而我小之也。此等处本无人生疑,疑自今始矣。因疑此,并疑经,遂不信净土,其慎辞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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