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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 总论

[俱舍论讲解] 发表时间:2019-06-05 15:22:04 作者: 阅读次数:

  俱舍论总论

  梵语:阿伯达玛够卡嘎热嘎

  藏语:秋温波奏戒策累俄雪巴

  汉意:对法藏颂

  顶礼文殊童子!

  成熟二资菩提大果位,

  十力与四无畏狮座上,

  慈悲为众宣说有无漏,

  一切法理本师前敬礼。

  以头陀行功德增吉祥,

  郑重交付如来之补处,

  弥勒教法之中得解脱,

  结集对法迦叶前敬礼。

  浩瀚无边万法之体相,

  无余摄于七论宝藏中,

  以此法藏满足智者愿,

  迦旃延等罗汉前敬礼。

  搅拌无边经典大海中,

  撷取如意珠宝之论藏,

  世亲安慧等尊诸出世,

  传承上师大德前敬礼。

  慈爱宝珠拂尘微笑中,

  为众指明普乐之刹土,

  佛教胜幢文殊赐密藏,

  钦哲旺波尊者前敬礼。

\

  具无边德西绕嘉措尊,

  具大辩才桑给绕吉尊,

  以及土登秋戒札巴尊,

  传讲此法三师前敬礼。

  我之智慧犹如针眼般,

  本不应量法藏降法雨,

  然为自己修习诸法理,

  发心撰写此论之注释。

  以上抛散礼赞句的朵朵鲜花作为前导,接下来,介绍这部《俱舍论》是由我等大师大慈大悲的释迦佛亲自授记、能背诵九十九部《般若颂》、被人们誉为第二大佛陀的大阿阇黎世亲论师所造,全论通过五事(说一切有部所许能包括一切所知界的五种事物,色法、心法、心所法、不相应行和无为法)内容与八品词句加以抉择。

  此论分四:一、论名之义;二、译礼;三、论义;四、末义。

  甲一(论名之义)分三:一、译名;二、解释论名;三、论名之必要。

  乙一、译名:

  印度总共有四大语系,此部论典梵语的名称即阿毗达磨够卡嘎热嘎,译为藏语,则为秋温波奏戒策累俄雪巴。汉意释为对法藏颂。其中“阿毗”义为对,“达磨”义为法,“够卡”义为藏,“嘎热嘎”义为颂。

  乙二、解释论名:

  下文宣说。

  乙三、论名之必要:

  宣说梵语的必要:是为了说明此法有确凿可信的来源,宣说藏语是为了感念译师智者们的恩德,宣说二者是为了通达两种语言的差别。

  甲二、译礼:

  顶礼文殊童子!

  文殊菩萨身语意尽除了一切粗罪之垢,是一切凡夫、圣者所应依止的殊胜对境,尽管早已成佛,但显现上仍以八地菩萨童子的形相住世。译师在翻译论典之前首先三门恭敬作礼。译礼之必要:为使翻译圆满等实现诸多暂时与究竟的愿望。之所以特别顶礼文殊菩萨是让人们知道此论是论藏的注疏,因此是辨别三藏的顶礼,也是法王(赤热巴坚)规定的顶礼。

  甲三(论义)分二:一、入造论支分;二、真实论义。

  乙一(入造论支分)分三:一、礼赞与立誓;二、解说论名;三、此论以必要等四法成立佛说。

  丙一、礼赞与立誓:

  何者尽毁一切暗,引众脱离轮回泥,

  顶礼如理说法佛,对法藏论此详说。

  通过自利断证圆满、他利事业圆满、成办他利之方便圆满而赞叹佛陀。其中第一自利断证圆满:本颂中的“何者”是代词,当然,代词有一般的代词与特殊的代词,而且一般与特殊中均有许多分类。但此处从“尽毁一切暗”的词句可知,这里的“何者”唯一指代的就是佛陀,因为除了佛陀以外无有他者能尽毁一切暗。比方说,将这个东西送给白衣婆罗门,人们立即就会知道专门是指的天乐婆罗门。所谓的“一切”是指十二处所摄的一切法。如经中云:“婆罗门,所谓一切即十二处所有法。”“暗”是指我执的根本八十种随眠(烦恼别名)及其所属,包括具染不知之痴暗与四不知因等非具染不知之痴暗。如世人通常所说的黑暗能障碍见到色法,同样,以两种不知(即具染与非具染不知)障碍见到实相。

  那么,何为四不知因呢?即因佛法深细而不知、因对境遥远而不知、因时间久远而不知、因分类无量而不知。其一,因佛法深细而不知,诸如舍利子尊者不知如来之戒蕴等;其二,因对境遥远而不知,诸如目犍连不知自己的母亲转生到具光世界;其三,因时间久远而不知,诸如舍利子不知华杰施主具有随解脱分的善根;其四,因分类无量而不知,如阿罗汉罗睺罗言:“孔雀翎羽唯一因,各种各样之分类,非遍知佛不了知,了知此故遍知力。”佛陀对于这一切则毫不混杂地一一明知。“尽毁”是指烦恼不复再生。因而,此论直接宣说了断除圆满,间接也说明了证悟圆满,既然断除了烦恼,那智慧就必然圆满。

  (第二、他利事业圆满:)佛陀出有坏是圆满他利的大尊主,因为佛陀能真正引导有缘众生脱离近取五蕴生死接连不断流转的轮回淤泥。之所以称为“轮回泥”,是因为一般淤泥都是青蛙等含生集聚的地方,难以逾越,必须仰仗他者才能越出。同样,轮回也是凡夫众生聚集之处,有爱的浸润,很难越过,必须依靠佛陀方能跨越。

  (第三、成办他利之方便圆满:)佛陀还具足成办他利的圆满方便,因为佛为利益有情如实宣说自己所证之道。为此,在具足三圆满的佛尊前顶礼。何者作礼呢?即作者世亲论师。何时顶礼呢?于造论初始顶礼。以何方式顶礼呢?以三门毕恭毕敬的方式而礼拜。有何必要呢?为了使自己与圣者行为一致以及成办暂时与究竟之事。

  顶礼之后做什么呢?应当详细宣说对法藏论。对法藏论的内容在下文叙述,“论”的梵语称为夏札,义为对治、救护,也就是说对治烦恼妄念,从恶趣三有的痛苦中救脱出来。对此,要极为细致加以解释。必要:为暂时造论圆满,究竟获得解脱。

  丙二、解说论名:

  净慧随行为对法,为得彼之诸慧论,

  对法之义纳此中,或此所依故为藏。

  为什么此论叫做对法藏呢?通常而言,对法分为胜义对法与世俗对法两种。第一胜义对法:见道、修道以及无学道的无垢智慧及其随行分或者说所属五蕴或四蕴。

  接下来说明所属的道理:无漏戒律无表色与依靠静虑六地(四禅六地。初静虑将禅未至定、初静虑粗分正禅、初静虑殊胜正禅、第二静虑正禅、第三静虑正禅、第四静虑正禅)的受、想、行等均是成住同质(同一位置上,同成同住,同时生、住、坏、灭而又同质之诸异类事物),因此称为所属五蕴。大乘不承认无表色因而只有四蕴。依靠的意思是说静虑六地能生起那一地的本体,而并非是像枣核依于铜盆的能依所依之义。第二世俗对法:为了获得胜义对法,存在于趋入之因——诸心之所属中的俱生智慧以及闻思修所生三慧一切有漏智慧,加上有关胜义与世俗对法内容的七部论藏等所有论典。此等有漏智慧成为胜义对法无漏智慧之因的道理:依靠俱生智慧而获得闻所生慧,由闻所生慧得到思所生慧,从思所生慧中得到修所生慧,通过修所生慧可生起无漏智慧。

  为什么称为“对法”呢?不舍本身的体相故为“法”,能现前胜义法涅槃故称“对”。

  既然说“对法藏论此详说”,那么这里的“藏”又作何解释呢?因为这部论容纳了对法七部所有最珍贵的内容,(所以称为藏,)譬如,装剑的鞘叫剑鞘,保存珍宝的地方叫宝藏;或者说因为对法七部称为对法藏,而它们是此论的来源或所依,以此称为藏,例如,因剑出自剑鞘,所以剑也叫剑鞘。

  丙三、此论以必要等四法成立佛说:

  无辨诸法之智慧,无法息灭诸烦恼,

  以惑漂泊有海故,传闻此论乃佛说。

  为什么宣说对法呢?其原因是若无有辨别有漏、无漏一切法的智慧,则无有其它的方法可灭尽根本与随眠的一切烦恼。如果未灭尽烦恼,后果将如何呢?烦恼是三有的根本,依靠这些烦恼必然积业,结果将永远漂泊在世间三有大海中。因此,传说为了生起辨析诸法的智慧,佛首先宣说了对法七部,后来有七位阿罗汉(迦旃延、世友、天寂、舍利子、目犍连、拘瑟耻罗、满慈子)结集,就像法护尊者结集了《因缘品》(别名《法集要颂经》,阿罗汉法护结集零星佛语,全书四卷,自无常品至婆罗门品,共三十二品)一样。这里的“传闻”是指他宗的观点(这是作者站在经部宗的立场上而对有部宗的一种不满语气),经部宗发现此论中的“既是无为法又是成实法”等说法与教理有许多相违之处,所以说对法七部是迦旃延等阿罗汉所造。有部宗则说:这样一来,三藏就不齐全了。作答:(没有此种过失),因为对法藏是经中抉择胜义以及法之体相的那一部分。

  “无辨诸法之智慧……”已宣说了对法论的必要等四法,此部论典的开头叙述了必要与关联是十分需要的,因为依靠你这个必要可使所化众生了解论典具有必要等四法,从而修学论典。有漏与无漏的一切法是本论的内容(即所说),此内容是以“诸法”来表达的;通过宣说“诸法”有令弟子相续中生起辨别法之智慧的必要,此必要是以“辨”来说明的;依靠辨别的智慧最终获得有余、无余涅槃,这是必要之必要,它是通过“无法息灭诸烦恼,以惑漂泊有海故”来间接表达的;必要之必要依赖必要,必要依赖论典的内容,此乃关联,或者所说的诸法与能说的此论相互联系,为关联。

  乙二(真实论义)分二:一、明确内容;二、详细抉择。

  丙一、明确内容:

  有漏无漏一切法,除道谛外有为法,

  皆增一切有漏惑,是故称之为有漏;

  虚空二灭三无为,以及道谛为无漏。

  既然说“辨诸法之智慧”,那么智慧到底要辨别的是什么法呢?它所辨别的法包括在有漏与无漏两种法中。为什么不说蕴、界、处而只说有漏与无漏法呢?因为作者世亲论师想涵盖一切法而宣说,而五蕴不能涵盖一切法,十八界、十二处不能分别表达轮涅二者。

  那么,什么是有漏法呢?不包括道谛的一切有为法,也就是具有烦恼的漏法。为什么叫有漏法呢?因为这些有为法通过所缘或相应的方式连续不断地增长一切有漏的烦恼。什么叫以所缘的方式增长烦恼呢?依靠所缘境以爱、见执为我所,从而增长贪心等所有烦恼。什么叫以相应的方式增长烦恼呢?有漏法与心所一起,加上眼睛等增上缘以相应或能依的方式增长烦恼。那么,是如何增长烦恼的呢?是以一切有漏烦恼相合有为法外缘并且那些外缘也相合有漏法的方式增长烦恼的。

  什么是无漏法呢?所谓的无漏法包括道谛以及非由因缘而生的三种无为法,原因是这些法不会以所缘、相应的方式增长有漏烦恼。

  那么,什么是三种无为法呢?即虚空、抉择灭以及非抉择灭。

  丙二(详细抉择)分二:一、广说无为法;二、广说有为法。

\

  丁一、广说无为法:

  其中虚空即无碍,择灭离系各异体,

  抉择灭外非择灭,永远制止未生法。

  三种无为法的本体是什么呢?

  虚空的法相:所谓的虚空是指不被色法阻碍的一种常法,因其远离了能障所障并能容纳色法的缘故。

  抉择灭的法相:依靠无间道无漏智慧力远离所破有漏法的一种无为、常有、善事的灭。那么,所有的抉择灭是异体还是一体呢?五类所断是截然分开的,同样远离这些所断的抉择灭各自也是迥然有别,就像苦灭与集灭互为异体一样。

  非抉择灭的法相:在自己的所破未来一切法现今产生的外缘尚未齐全时能永远制止其产生的一种无为、无障、无记常法,这就是抉择灭以外的非抉择灭。制止的方式:譬如说,获得加行道忍位者虽然尚未断绝投生恶趣的种子,但因外缘不齐全而获得了灭法。或者比如,眼睛专注蓝色物体心不散乱,此时已获得非抉择灭,也就制止了现今存在的其它色、味、香等于意识中产生。

  有部宗说:三种无为法实体是成立的,理由是虚空能起到无阻无碍的作用,抉择灭能灭除本身的所破法,非抉择灭可制止本身的所破法产生。相反,如果无为法不存在,那么经中有明说:“无论有为法亦可,无为法亦可,一切法中最胜者即是涅槃。”所谓最殊胜的无有就成了不存在,恐怕这是前所未有最下劣的语法了。经部宗答复说:并不是说无为法不存在,而是说其实体不存在,原因是虚空只不过是远离了有阻碍的所触而已,抉择灭仅仅远离了自己的所破,非抉择灭也只是说一法在因缘不具足的情况下未生而已。

  丁二(广说有为法)分二:一、总义;二、论义。

  戊一(总义)分三:一、八品之理;二、八品之联系;三、各品所说之内容。

  己一、八品之理:

  “有漏无漏一切法”是略说,如果广述,则有八品,前两品总说有漏无漏法:第一分别界品,第二分别根品;中间三品分说有漏法,此三品按照何者染污、何处染污以及如何染污的次第,第三分别世间品、第四分别业品、第五分别随眠品;后三品别说无漏法,其中第六是分别道及补特伽罗品(即圣道品)、第七分别智品,如经云:“诸烦恼由智慧摧毁。”第八分别定品是从智慧能依所依的角度来阐述禅定的。如经中云:“心入定即是如实了知真义。”

  己二、八品之联系:

  为了阐明对法有漏无漏的内容而说第一品;为了详细说明第一品中只是提到名的根与有为法的产生之理而说第二品;为了广说第二品提到的三界而宣说第三品;为了遮破三界之因不是大自在等天神并说明三界是由业所生而说第四品;为了说明业的等起是随眠烦恼而宣说第五品;为了阐明能断除这些烦恼的是道而宣说第六品;为了分别宣说第六品提到的智慧而说第七品;为了细致阐述佛陀共不共功德中的共同功德而说第八品。

  己三、各品所说之内容:

  各品所说的内容通过此论的名义而了达。

  戊二(论义)分八:一、分别界品;二、分别根品;三、分别世间品;四、分别业品;五、分别随眠品;六、分别圣道品;七、分别智品;八、分别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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