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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九)~M 第250经(拘絺罗经)

[初识佛法须知] 发表时间:2023-10-29 04:04:24 作者: 阅读次数:
界定法师:漫说《杂阿含》(卷九)~M 第250经(拘絺罗经)

第250经(拘絺罗经):

本经为舍利弗与大拘絺罗之间的问答语录,主要叙述眼与色,乃至意与法,如系缚,就是欲贪;如断欲贪,便得解脱。

有一天,尊者大拘絺罗往诣舍利弗所,向他请教一些问题。当然,我们也不能机器地理解为谁向谁请教的问题,而应理解为这是佛陀弟子们之间对教理的相互探讨。大家彼此之间,有时候你问我答,有时候我问你答,似乎不存在谁教导谁的问题,而是通过相互之间的探讨,对于教理的领悟与修持的把握,有着直接的帮助。

尊者拘絺罗问道:“云何,尊者舍利弗!眼系色耶?色系眼耶?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间系法耶?法系意耶?”

拘絺罗这句话的意思是:到底是色系于色呢,还是色系于眼呢?依此类推,其他诸如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究竟是谁系于谁呢?实际上这个问题是我们在参禅过程中经常思惟的一个问题。比如说与此相仿的话题是:究竟是菩萨成就了我们,还是我们成就了菩萨?这个话题很有趣,但并不无聊。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当然是菩萨成就了我们,因为我们是被菩萨度化的,哪有我们度化菩萨的道理?当然,如果我们换一种思惟,事情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例如,菩萨为何名为菩萨?因为菩萨不仅自度,更是度人。反过来,正是有众生可度,方才称作菩萨;如果三界之内没有众生可度,菩萨还能称作菩萨么?如此说来,便是任何一件事物,均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参照系”。运动是静止的参照系,静止是运动的参照系;没有运动,无所谓静止;无有静止,便无所谓运动。从这个层面上讲,所谓眼与色、耳与声,是相互缘起的、互为干“系”的关系,既不可将二者截然割裂,造成对立;亦不可将二者混为一谈,不分彼此。

在对待眼色(六根与六根)的关系问题上,舍利弗的回答无疑是十分正确的,即我们平常所说的“如法作答”,亦即“正见”。他回答说:

“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尊者摩诃拘絺罗!于其中间,若彼欲贪,是其系也。尊者摩诃拘絺罗!譬如二牛,一黑一白,共一轭鞅缚系,人问言:为黑牛系白牛?为白牛系黑牛?为等问不?”

舍利弗的这段回答,非常经典!他的意思是说,之所以有“眼色”之说,我们之所以将眼与色相互联系起来,其中起关键作用的,便是一个“贪”字。也就是说,眼与色之间,本来并没有什么关系,就好你菩萨与众生之间,本来也是毫不相干。那么什么东西将菩萨与众生加以联系了呢?那便是“苦乐”二字。众生多苦,菩萨想方设法使众生离苦得乐,这便是二者之间的系结。我们试想一下,如果众生无有众苦,而菩萨也没有能力拔苦与乐,那么菩萨与众生还有关系吗?一点关系都没有了。而眼与色、耳与声……等等之间,也是这种关系。因为有了“贪”这个“系”,所以我们根本无法说得清楚,究竟是眼系于色,还是色系于眼。因此无论说“眼系色”,还是“色系眼”,都是错误的。就好像有一白一黑的两条牛共拉一辆车,黑、白二牛之间用“轭”(驾车时搁在牛马颈上的曲木)或“鞅”(马颈上的皮带)相系缚。从表相上看,二牛是紧紧地系缚在一起的,二者共为进退。但是究竟是黑牛系缚于白牛,还是白牛系缚于黑牛?这个谁也说不清楚,因为黑、白二牛本来没有什么关系,可是为了共同的拉车任务,将二牛的命运紧紧地系缚于一起。而维系二者命运的,便是套在二牛脖子上的“轭”或“鞅”。

如上所述,所谓眼与色、耳与声、鼻与香、舌与味、身与触、意与法之间,它们之间的系缚之物是什么?便是一个十分麻烦的“贪”字。我们的贪欲实在太多了,贪吃贪睡贪财贪色贪名贪利贪享受,都是“贪”字在作怪。因此舍利弗进一步强调了如下三层:

1、“非眼系色,非色系眼,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中间欲贪,是其系也。”

2“若眼系色,若色系眼,乃到若意系法,若法系意,世尊不教人建立梵行,得尽苦边。以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故世尊教人建立梵行,得尽苦边。”

3、“世尊眼见色若好、若恶,不起欲贪;其余众生眼若见色若好、若恶,则起欲贪。是故世尊说当断欲贪,则心解脱。乃至意、法亦复如是。”

上面的三段经文,其含义是相当深刻的。

第一,眼与色之是本来无有所“系”,但是“欲贪”,却将眼与色紧紧地维系在一起;

第二,眼与色,从本质上说,不存在谁系谁的问题。如果眼与色本来就系缚于一处,那么佛陀就没必要教导大家修行证果了(意指眼色不可分,欲贪不可除);正因为我们完全可以认识到“非眼系色,非色系眼”,欲贪是完全可以灭除的,因此佛陀才苦口婆心地教导大家,当眼于色相遇时,我们不要生起“欲贪”,如此才能“建立梵行”,从而最终“得尽苦边”。因为“欲贪”没有了,我们的身心就获得了彻底的、最高的“自在”。

第三,从处理眼与色二者关系的角度上来说,佛陀与众生的差别在何处?还是落于“欲贪”二字。“世尊眼见色若好、若恶”,能够做到“不起欲贪”;可是我们众生呢,“眼若见色若好若恶”,便会生起大小不等的“欲贪”——这便是佛与众生的根本差别所在。

最后,我用偈语的方式,归纳一下本经的义旨:

眼色本无系,意法亦如是。

欲贪为其本,苦乐从此生。

佛陀离贪欲,故号世间尊。

若灭贪维系,凡圣无二别。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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