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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喝蜂蜜、吃燕窝 这些偷盗罪你一不小心就犯了!

[佛教基础知识] 发表时间:2023-08-17 04:05:52 作者: 阅读次数:
索达吉堪布:喝蜂蜜、吃燕窝 这些偷盗罪你一不小心就犯了!

不与取的等起是什么

大多数不与取是以贪心引起的;

也有些不与取是以嗔心引起的,比如两个人关系不好,一个人就以嗔心偷走对方的财物;

还有些不与取是以痴心引起的,如有些外道的教义认为偷东西没有过失,他们的教徒常以痴心而偷盗。

偷盗罪的分类

按照罪业的严重性,不与取可分为三种——大不与取、中不与取和小不与取。

大不与取是指窃取三宝所依的物资、供养三宝的物品以及父母的财物。

三宝和父母是严厉的对境,偷他们的财物过失非常大,果报也特别可怕。

在座的有些道友小时候偷过父母的东西,这些人应该好好忏悔。

中不与取是指盗窃、掠夺、摧毁一般人的财物,或者在经商时以短斤少两等手段骗取他人的钱财。

按现在的法律,暗地盗窃和公开掠夺有一定的区别,但从佛法的角度来看,二者同样是不与取,没有什么区别。

中不与取的情况非常普遍。有些农民在田地的界线上搞小动作,通过打乱田地分界的标记、破坏田地篱笆等手段来窃取田地,或者偷邻家的一把禾秸以上的东西。

有些牧民偷盗绳子、牛奶等东西。记得小时候,藏地牧区很贫穷,有些妇女偷合作社的牛奶,领导抓到她们后,把奶桶扣在她们头上,然后狠狠打她们。

盗取旁生和非人的财物,

也属于不与取

除了盗取人的财物,盗取旁生和非人的财物也属于不与取,这也有很大过失,我们也不能盗取它们的财物。

在藏地,人参果是一种高档的食物,它的来源有两种:

一种是牧民在草地上挖的,还有一种是挖鼢鼠洞,盗取鼢鼠储藏的人参果。

有些上师说,当人们挖走鼢鼠的人参果时,鼢鼠特别伤心,甚至心脏都会裂开。

在汉地,燕窝和蜂蜜是很好的滋补品,有很多人采集燕窝和蜂蜜。

其实,人参果、燕窝、蜂蜜虽然是旁生的财物,但也是旁生辛勤积累的,而且它们将其执为我所,如果盗取也有过失。

我们也不能盗取非人的财物,如果要使用非人的财物,首先要得到它们的开许。

比如,在修建寺院之前,首先要请土地神赐予土地,然后方能动工兴建。

现在有些人建寺院时什么经都不念,只是做一个奠基仪式,其实奠基仪式并不重要,关键是要得到土地神的开许。

藏地在修建寺院时,都要念特定的仪轨,向土地神要到土地后才动工。

不过这是修建大型建筑的做法,如果自己修房子用不着这样做。

土地神欢喜赐地建经堂,

奇异彩虹空中现

1990 年秋天,法王如意宝从印度回国后,准备在学院建大经堂。

我记得当时法王先念了护法神和土地神仪轨,然后对土地神说:“我们打算建一座大经堂,为僧众提供闻思修行的场所,希望您能将这块土地供养僧众。”

法王说完之后,天空中出现了一道奇异的彩虹,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到了那道彩虹。

法王高兴地说:“今天的缘起非常好,这样的彩虹非常罕见,我到印度鹿野苑时曾经出现过一次。以后这个经堂里会聚集上万数的僧众。”

后来大经堂确实建得很成功,法王圆寂多年以后,还有很多僧众在经堂里闻思修行。

我觉得这就是土地神欢喜赐予土地的缘故,如果土地神没有欢喜赐予,肯定不会有这样的结果。

买通关系而获取财物,也属偷盗

此外,以买通关系而获取财物也属偷盗。

比如有些人向官员行贿,官员便批给他一大块土地的使用权。

藏地也有“以狐皮换马匹”的说法,意思是以一块狐皮那样的少许财物作为礼品,最后获得一匹马的大回报。

如今以此类手段聚敛钱财的现象非常普遍,媒体上也常有曝光。

还有些官员利用职权贪污,这也属于偷盗,我看过一段视频:某国的总统为了掩饰贪污的丑行,把非法聚敛的钱用车转移到亲戚家,可亲戚也不敢收,最后车不得不开回去。

不择手段捞钱是何因?

为什么人们如此不择手段地捞钱呢?

一方面是有些人前世当过盗贼,所以即生仍然喜欢捞取不义之财,另一方面是现在人缺乏佛教的见解和行为。

翻开现在学校的课本,尽是些“大熊猫是什么样”、“柏树爷爷是什么样”的肤浅文字,不要说对来世有意义的道理,甚至对今生有意义的道理都很少。

如果学生的课本里有一些佛法的道理,孩子们从小树立佛法的见解,长大后肯定不至于贪得无厌。

如今的世人普遍也没有戒律的约束。

如果这些人能守持戒律,暂且不谈出家戒律,即便能守持居士五戒,也能断除很多不如法的行为,这个世界也会变得非常清净。

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从事经商不仅容易造下不与取的罪业,而且就像《大圆满前行》中所讲的那样,在十不善业中,除了邪见、邪淫偶尔发生以外,其余的罪业基本上都具足了。

尤其是作为一个出家人,如果从事经商,如开商店、酒店等,即便获得一钱银子也会犯他胜罪,会从根本上破戒 。

一般来讲,出家人不会去经商,但现在也不完全排除这种情况,有些人虽然出了家,但相续中没有清净的戒律,经常做一些不如法的事,不仅没有对佛法带来好的影响,反而使许多人对佛法产生邪见。

特殊的不与取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不与取,即不具戒律、无有闻思修行之人,以谄曲奉承、装腔作势等狡诈行为获利。

有些人既没有清净的戒律,也不闻思修行佛法,却在别人面前装模作样、诈现威仪,甚至还自吹自擂:

我有如何如何的功德。

这暂时能蒙骗一些人,也能得到不少供养,可是因为他们没有真正的功德,一段时间后就会露出马脚,最后的下场肯定不会好。

出家人一定要注意,以此类手段骗取钱财实际上就是不与取,这样造恶业非常不值得。

这以上讲的是中不与取。通过上述分析,大家要知道不与取的情况非常复杂。

《律藏》中也说:有些人依靠权力偷盗,有些人以狡诈的手段偷盗,有些人通过搞关系偷盗,有些人借东西后不还,等等。

很多人以前不懂这些道理,明明已经犯了偷盗,还觉得自己很清净。

懂得了这些道理后,今后大家要避免一切形式的偷盗。

小不与取

小不与取是为他人利益而偷盗。

如果看见有些人很贫穷,为了帮助他们而从富人那里偷一些财物,再布施给这些穷人,这就是小不与取,这个罪过不是很大。

总而言之,如果别人开许了,自己拿对方的钱财就不算偷盗,如果别人没有开许或者受到欺骗而开许,在这些情况下占有别人的财物都属于偷盗。

自己偷盗或唆使他人偷盗,

所犯的罪业完全相同

此外,自己偷盗或唆使他人偷盗,所犯的罪业完全相同。

有些人对别人说:“我是居士,不能偷东西,你可不可以替我偷一些东西?”

如果对方真的去偷了,则唆使者实际上也造下了偷盗的罪业。

《大智度论》云:“不与取者,知他物,生盗心,取物去,离本处,物属我,是名盗。”

这里讲到了不与取的五个条件:

一、知道是别人的财物;

二、产生了偷盗的念头;

三、把财物取出来;

四、使财物离开原来的地方;

五、心中生起“这个财物已经属于我”的念头。

凡具足这五点的行为都属偷盗。

举一个例子,比如知道别人的银行卡里有钱,自己对此产生了贪心,想把这笔钱据为己有,之后通过一些手段将别人卡里的钱取出,然后存入自己的卡中,最后心里生起“这笔钱已经归我了”的念头,这时候就犯了偷盗。

什么样的人容易犯不与取呢?

具大吝啬、所需甚多、贪得无厌、恬不知耻、催税所逼、惩罚所迫之人容易犯。

当今时代,人们对物质的需求日益膨胀,这也需要、那也需要,没钱就到银行贷款,最后为了还款不得不去偷盗。

藏地有些没头脑的人就是这样,为了买高档消费品,也不考虑自己的能力就到银行贷款,还信誓旦旦地说“半年后绝对还款”,并且找很多人担保,结果不要说还本金,连利息都还不上,最后实在没办法时就去偷盗。

另外,现在社会与古代社会不同,这也导致有些人迫于经济压力去偷盗。

按某些学者的观点,由于计划生育和社会老龄化的影响,现在是 30%的人养活 70%的人,比如一对年轻夫妻,上有四个老人,下有一两个子女,两个人要养活这么多人,经济压力确实相当大,很多人在巨大的压力下不得不去偷盗。

相比之下,出家人因为所需不多,生活比较简单,一般都不会去偷盗。

尤其是修行好的出家人,因为内心知足少欲,所以不需要很多钱财,即使有一些钱财也都用在弘扬佛法和利益众生上,这样的修行人根本不会为了钱财去偷盗。

不过有的出家人不是这样,他们的所需还是比较多的——汉地有些出家人要买手机、电脑,藏地有些出家人要买摩托车,这些出家人也不得不寻找很多钱财,可是除了信众供养的信财和亡财之外,出家人也没有其他收入,所以这些出家人搞不好也会去偷盗。

重视因果,勤修净土,往生极乐

学习因果的道理后,有时会产生欢喜心,有时会产生恐怖心,这是正法入心的好现象,如果什么感觉都没有,那说明佛法还没有融入自心。

以前法王传讲《释迦牟尼佛广传》时,我经常生起欢喜心,传讲《百业经》时,我经常产生恐怖心,甚至害怕得晚上睡不着觉。

因为这些道理融入相续了,对自己的修行起到很大的作用,有时候看见某些人的行为,自己也明白是不如法的,也非常替他们担心。

总而言之,通过这次学习藏传净土法,希望佛友们能明白一些基本的佛法,尤其是要对业因果产生坚定不移的信心。

如果大家能在这方面打下很好的基础

,然后再精进修持净土法,就有很大的把握往生极乐世界。

如果连最基本的佛法都不懂,连不杀生、不偷盗这些最起码的行为都做不到,要往生极乐世界就只是一句空话了。

敬摘录《藏传净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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